2023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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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3-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洲际 公告编号: 2023-027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3] 0011173号《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2,733,648.87元,实收股本为2,263,507,518.00元,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主要由于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债务,产生较高的逾期利息费用,境外油田资产的运营虽然盈利但未能弥补累计利息费用带来的亏损。

三、应对措施

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在国际油价持续稳定且处于相对高位的背景下,公司将结合自身油田认识,在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基础上,按季度和月度适时调整油田开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供应链和产量管理,提高老井单井效益,降低运营成本;加强机构改革与绩效考核,提高劳动效率。

2、目前部分债权人正在通过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担保物等方式,以实现部分债务的清偿。

3、2023年4月6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曼”或“申请人”)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上海中曼于已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申请受理前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4月20日,海口中院下达《决定书》((2023)琼01破申12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洲际油气清算组担任洲际油气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开展相关工作。

重整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重整程序是妥善化解公司危机的良好契机,假如公司能依法通过重整出清历史包袱,则能够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风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及提高持续经营能力,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4、公司后续在现金流改善后,将加大对现有及控制能源区块的勘探开发力度,增加油气田产量,以及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推进对其他优质油气田区块的并购工作,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彻底保障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洲际 公告编号:2023-028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2.46%股份的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3] 0011173号《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2,733,648.87元,实收股本为2,263,507,518.00元,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 年5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号 )。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229 号海德商务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5已经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议案 6已经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