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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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23-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3-036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临时增加提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直接持有公司4.12%股份的股东湘潭凤翼众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凤翼众赢”)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提请将公司上述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凤翼众赢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提请将公司上述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及通知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1、提案股东:凤翼众赢

2、提案程序说明:2023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凤翼众赢提交的《关于提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凤翼众赢提请将《关于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2023年5月8日,凤翼众赢直接持有公司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凤翼众赢书面提出增加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提案时间、程序以及提案内容符合的相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公司董事会将增加临时提案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一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6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注意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加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3、独立董事将在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但该述职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一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邮编:411104

联系人:杨骁侃、曹雅颂

电话:0731-58590168

传真:0731-58590040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一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七、备查文件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08

2、投票简称:华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