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3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于2023年5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辰时代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邢修青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根据注册地经营范围的登记要求,经公司深入研究分析,同意对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故公司决定取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同时,取消向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调整后的议案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子公司将注册地址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2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深入研究分析,公司决定对原拟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项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调整后的议案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取消股东大会上述部分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除取消上述部分议案之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股权登记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5至议案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9和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于长江先生、李晓维先生、刘东进先生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 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以及注册地经营范围的登记要求,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变更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一、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合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合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如下:
■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 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