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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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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3版)

2023-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客户27:扶贫电站项目,正在诉讼中,预计部分款项难以收回,公司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客户28: 项目出售给客户,相关产权证未办理完成,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客户29:项目出售给客户,该项目尚未完成国补申报,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客户30:项目出售给客户,该项目尚未进入国补名录,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客户31:项目出售给客户,因质量纠纷,预计款项难以收回,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客户32:项目出售给客户,因部分设备存在需质保的事宜,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客户33:项目延期及存在纠纷,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客户34:项目出售给客户,因项目消缺金额较大,预计难以收回,公司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客户35:客户经营困难无力支付货款,公司已于2020年起诉并胜诉,申请强制执行但未执行到财产。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客户36、客户37:项目出售给客户,因产权证明未办理完成,款项未收回,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客户38:项目出售给客户,双方对消缺扣款金额有争议,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这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3)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特征、信用政策、销售模式、历史坏账比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组合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线缆业务、光伏业务。

1)线缆业务销售模式

公司线缆业务采取自主销售模式,通过在全国建立6个大区营销中心和在31个省、市、自治区设立办事处,配备专业的营销人员负责区域的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与通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制造商以及其他线缆需求方签订销售协议,确定各类规格线缆的销售价格,将线缆销售给下游客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销售收入。

2)光伏业务销售模式

①光伏电池片及组件

公司与国内外电池组件和电池片需求方签订销售协议,确定各类规格光伏组件、电池片的销售价格,将自产的光伏组件、电池片销售给下游客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销售收入。

②光伏电站业务

对于商业电站业务,公司负责光伏电站项目选址、项目备案,并对每一个电站项目设立或收购一家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公司主要作为工程总承包方负责其电站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等工作。在光伏电站建设期及建成后,公司与有意向的买方进行沟通,择机出售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前,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的电站工程承包业务在个别报表层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等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工程施工毛利以及对项目公司的应收款项,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上述建造合同收入、毛利予以抵销。

③光伏发电及运维

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达到并网条件,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后,将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按照电网公司定期确认的并网电量与电价确认发电收入。

公司向电站业主方提供电站运营维护服务,根据与业主方签订的协议和提供的劳务成本、劳务完工量,定期核对并确认劳务收入。

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与以往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④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

公司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A.线缆行业

B.光伏行业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坏账准备计提更为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计提比例合理、充分。

会计师回复:

1、对应收账款余额和账面价值同比大幅下降,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及评价应收账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合同台账,检查大额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

(3)检查相关原始单据包括不限于合同审批单、货运提单、报关单、客户签收单、发票等;

(4)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并选取样本对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5)与管理层讨论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分析其余额的合理性;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分析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变动原因;

(6)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了解交易背景、检查交易对手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讨论坏账计提比例和可收回款金额。会计师抽样对大额客户进行了访谈,了解客户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还款计划;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7)对于大额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及检查程序,对未回函余额执行替代程序;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8)检查应收账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对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及评价应收款项减值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和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复核管理层对组合的划分依据,评估其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对不同组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3)复核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重要参数(预期损失率、迁徙率、历史损失率、前瞻性调整等)、评价管理层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4)对公司和同行业公司预期损失率进行对比,分析计提比例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5)重新计算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

(6)选取欠款金额重大且已逾期往来单位,分析其财务及经营情况,结合过去还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恰当;

(7)复核财务报告中与坏账准备计提有关的披露;

核查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和账面价值同比下降原因合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已采取催收措施,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合理;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组合坏账计提比例充分、合理。

7、年报披露,2022年末你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即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为4.64亿元,较年初增值0.76亿元。请你公司结合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及股东权益评估情况,说明上述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过程及准确性。

回复:

(1)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2022年度合并口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449,075.21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288,849.2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0,225.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160,575.42万元;营业收入为304,509.20万元,净利润为-43,861.02万元,其中归母净利润为-43,744.69万元,报告期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①持有的抵债资产股票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较大,导致2022年度亏损7,900万元。

②计提存货及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16,700万元。

③在抚州新投的储能电池业务,由于项目刚开始运营,产能未完全释放,且抚州基地由于产品刚投产,第一批电池经测试后发现循环次数未达标,计提了7,000万元预计负债。

目前新能源电池行业发展前景与应用领域非常广阔,无论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还是消费电池都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也较大。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在消费类电子产品、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等领域的应用逐渐加深,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从国内市场来看,受益于消费电子产品普及与新能源汽车的销量提升,国内锂电池迅速放量,目前仍处于上升通道。GGII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带动动力电池出货量增长。海外市场需求继续高增长,带动国内一二线电池企业出口规模提升。2022年中国锂电池出货655GWh,同比增长100%。预计2025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将达1,747GWh。从产品结构来看,2022年动力电池市场出货量480GWh,同比增长超1倍;储能电池出货量130GWh,同比增长1.7倍。预计2025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超1450GWh,21-25年复合增长率超过43%。

比克动力是国内第一家开发高镍搭配硅碳体系的圆柱电池企业。2020年底,比克动力通过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与抚州高新基金投资设立抚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比克”),兴建大方形电池项目生产基地,预期产能超4.38GWh。未来方形电池业务将由抚州比克生产,具体产线产品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以40220112-100Ah/103Ah、602201120-150Ah/156Ah两个型号四款产品为主,应用于储能领域和乘用车领域,产品型号优势主要车用、储能一体化,适用CTP技术的应用,同时产线量产切换方便、切换频度低,提升自动化生产效率,对产品制造合格率的提升有保障,产品性能主要体现高安全性、控制成本最低、自动化产线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在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上,方型电池将作为主推产品进行推广及应用。

比克动力在2021年实现了4680全极耳大圆柱电池的国内首发,技术布局和研发进展领先行业。在全极耳技术、先进化学体系和电芯设计能力的加持下,比克即将量产的大圆柱产品,可以实现5分钟内将电量从10%充至50%(相当于200-300KM续航里程),12分钟内将电量从10%充至80%(相当于520公里续航里程),支持高速服务站等应用场景下4C以上充电倍率的超级快充需求,与现在的燃油车加油体验几乎一致。

从产品角度看,据了解,比克大圆柱电池目前主要有46系、3X系和26系等系列,电芯高度覆盖70mm到160mm。具体看,比克46系电芯2021年开始陆续有样品交付,性能表现符合预期,依据8-15分钟的不同快充能力,目前电芯能量密度在280Wh/kg至330Wh/kg之间。比克26系以26105铝壳电芯为主,目前处于B样阶段,应用于整车可达700公里以上巡航,快充12分钟以内可达500公里巡航,预计2024年量产,届时能量密度将高达290Wh/kg。3X系则处于二者之间,是比克动力为了进一步综合优化性能、成本、系统设计等因素在开发的新平台。

2023年1月28日,比克动力计划将4680全极耳大圆柱电池项目在常州落地生产。比克动力将斥资130亿元在常州建设其大圆柱电池产线,比克动力常州生产基地计划占地面积450亩,一期规划建设3条大圆柱电池产线及国际化研发中心,二期规划建设3条46系-160PP产线,基地建成后产能将达30GWh。

综上所述,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比克动力电池技术先进,随着抚州方形储能电池产能的释放,以及4680全极耳大圆柱电池投产,比克动力经营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企业发展前景较好。

(2)比克动力近期融资情况

①2021年12月,深圳前海盛世泽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7,000.00万元对比克动力增资,取得其187.1658万元股权;赣州翰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4,300.00万元对比克动力增资,取得其114.9733万元股权,每股价值均为37.40元。上述增资款项于2021年12月实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比克动力投后估值约为103.6亿元。

②2022年1月,长沙盛世瑞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2,000.00万元对比克动力增资,取得其53.4759万元股权,长沙盛世佳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3,000.00万元对比克动力增资,取得其80.2139万元股权,每股价值均为37.40元。上述增资款项于2022年2月实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比克动力投后估值约为104亿元。

(3)股东权益评估情况

本次比克动力股权权益评估由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我公司委托,采用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股权公允价值项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250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将未来收益年限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并加总,计算得到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减去付息债务价值最终得到股东权益价值。

股东权益公允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①关于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包括详细预测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和详细预测期之后永续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

②关于收益口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是指归属于包括股东和付息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③关于折现率

本次采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率。企业的资金来源有若干种,如股东投资、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和留存收益等。债权人和股东将资金投入某一特定企业,都期望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得到补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以某种筹资方式所筹措的资本占资本总额的比重为权重,对各种筹资方式获得的个别资本成本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到的资本成本。WACC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E:评估对象目标股本权益价值;

D:评估对象目标债务资本价值;

Re:股东权益资本成本;

Rd:借入资本成本;

T: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股东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Βe:企业的风险系数;

Rm:市场期望收益率;

α: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④关于收益期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计7年,在此阶段根据比克动力的经营情况,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为2030年1月1日至永续经营,在此阶段比克动力均按保持2029年预测的稳定收益水平考虑。

⑥收益法的评估计算公式

本次采用的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P: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Ai:企业近期处于收益变动期的第i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A:企业收益稳定期的持续而稳定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企业收益变动期预测年限;

B:企业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的现值;

OE:企业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溢余资产与负债的现值。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比克动力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评估值为55.93亿元,我公司根据持股比例确定持有的比克动力股权公允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