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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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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7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5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决议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科洋路20号箭牌大厦2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岳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41名,代表股份数860,298,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公司总股本965,612,800股)的89.093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名,代表股份数813,697,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67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4名,代表股份数46,600,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有37名,代表股份数60,298,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13,697,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数46,600,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佛山市乐华恒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谢岳荣先生、霍少容女士、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诗雨、陈奕霖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