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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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华阳新材 编号:临2023-039号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环节。

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5月)》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8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地址: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电话:0351-5638567

传 真:0351-5638567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张珂女士

3、参加现场会的股东或代理方,请2023年5月22日17:00前与公司会务人员联系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