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9:15一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伟光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527,573,1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1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57,952,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8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9,620,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6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277,550,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8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7,929,6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9,620,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670%。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大会,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6,283,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6%;反对75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5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260,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3%;反对7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28%;弃权5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9%。
提案2.00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6,283,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6%;反对75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5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260,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3%;反对7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28%;弃权5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9%。
提案3.0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6,206,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8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弃权5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184,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8%;反对8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3%;弃权5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9%。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32,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10,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4%;反对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36,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7%;反对13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36,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7%;反对13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36,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7%;反对13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36,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13,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7%;反对13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250022721股股份,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06,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1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06,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14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提案10.00 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250022721股股份,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01,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741%;反对13,949,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01,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741%;反对13,949,2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15,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胡春艳女士赞成比例超过50%当选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39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2%;反对1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提案12.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6,283,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6%;反对75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5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260,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3%;反对7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28%;弃权5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鑫、罗聪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