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一02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一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融圣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0,449,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4.8592%。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7,819,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4.6300%。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29,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2292%。
4、本次会议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6、议案5、7、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40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72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81,8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934%;反对47,5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8066%;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23,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6525%;反对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34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39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76%;反对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74,0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8968%;反对55,3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032%;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5955%;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4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40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72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81,8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934%;反对47,5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8066%;弃权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23,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6525%;反对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34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401,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72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27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81,7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896%;反对47,5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8066%;弃权1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22,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6518%;反对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39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75%;反对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24%;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73,9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8930%;反对55,3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032%;弃权1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5,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5947%;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404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401,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72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27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81,7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896%;反对47,5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8066%;弃权1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22,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6518%;反对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39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75%;反对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24%;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73,9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8930%;反对55,3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032%;弃权1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5,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5947%;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404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158,94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73,9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8930%;反对55,3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032%;弃权1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5,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5947%;反对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404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20,44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47,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81,7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1896%;反对47,5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8066%;弃权1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92,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8.7274%;反对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269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2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授予股权激励的曾忠诚先生、林海峰先生、王景雨先生、肖琼女士、张高利先生等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法律意见书
福建景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均未达到对应考核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164.01万份,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5,170.84万股。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无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094,532股减少为1,095,386,13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7月2日,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联系人:蔡剑平
4、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5、传真:0591-87767005
6、邮编:350003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