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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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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18,715,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0,935,762.6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2022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通知具体调整情况。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8,715,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虹大道71号 咨询联系人:蒋如东

咨询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电话:0576-8908812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0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0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63,00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1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根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本次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1年11月19日届满,第二个锁定期于2022年11月19日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1,693,28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将于2023年11月19日到期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5)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台州苗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登记的名称为准)

2、投资金额:投资标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4.0001亿元,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

3、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合伙企业尚需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合伙企业成立后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翔药业”)与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鑫投资”)及其他17位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台州苗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一一台州苗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苗圃创业”)。该合伙企业募集总规模为4.0001亿元人民币。坤鑫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形成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授权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该合伙企业的投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

公司名称: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8CJE04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兴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805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

主要股东:浙江浙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坤鑫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浙里投资管理

公司名称:浙江浙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0P5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陈兴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富春路290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602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主要股东: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浙里投资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优化升级投资

公司名称:台州市优化升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DT5HX22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430,001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台州市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1幢1201室-21(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

主要股东: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3.02%。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优化升级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金融投资

公司名称:临海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2DTGLAX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林建军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大道西598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金融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业务。

主要股东:临海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金融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开发投资集团

公司名称: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566981282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3,8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陈礼顺

注册地址:浙江省开发大道东段818号2幢1层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旅游业务

主要股东: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开发投资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伟星创业

公司名称: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64433565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谢瑾琨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主要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伟星创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6、中贝九洲

公司名称: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04676826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38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9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商务中心6-7幢102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研究开发、科技信息咨询;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电子设备、化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钢材、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轻纺原料、燃料油、初级农产品销售。

主要股东:花轩德持股55%,为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贝九洲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7、利欧联创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利欧联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BRJ6B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6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7月1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利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283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

主要股东: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2.31%。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利欧联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8、汇浩投资

公司名称:宁波汇浩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ELE5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叶林富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432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主要股东:上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汇浩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9、精诚时代

公司名称:精诚时代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787721062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4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梁斌

注册地址:台州市黄岩西城模具城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机械配件、模具制造,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家用电器销售,房地产开发。

主要股东:梁斌持股60%,为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精诚时代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0、联盛化学

公司名称: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148274497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年2月5日

法定代表人:牟建宇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葭沚三山村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主要股东:牟建宇持股94%,为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联盛化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1、元享管理

公司名称:台州市元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MAC07UCD1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法定代表人:王六杞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焦坑星江村(原星江村206-1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股东:王六杞持股60%,为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元享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2、神旭企业

公司名称:台州神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CGH6NX9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年4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李海兵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半岛花园1幢2019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财务咨询;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包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

主要股东:台州神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神旭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3、瑞顺股权投资

公司名称:杭州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7CBAU76B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5,599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临海市腾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490号11幢11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

主要股东:临海市腾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95%。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瑞顺股权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4、际腾企业管理

公司名称:台州际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HEQP96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5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朱雪云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浮排居1区43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主要股东:朱雪云持股100%,为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际腾企业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5、不泛企业管理

公司名称:浙江不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7NAYPK0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5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林宣竹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长埭村长埭路29号1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林宣竹持股51%,为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不泛企业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6、冯江平

居民身份证:332623XXXXXXXXXXXX

住址:浙江省温岭市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冯江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7、管家乐

居民身份证:331002XXXXXXXXXXXX

住址:浙江省台州市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管家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名称:台州苗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企业住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台州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529室

(三)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自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成立之日起计算,具体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五)出资金额:合伙企业设立总规模为人民币4.0001亿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均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支持台州本地优质创新型、创业型未上市企业融资发展和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发展。

(二)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自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成立之日起计算,具体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本合伙企业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4年。

(三)认缴出资、出资缴付及交割

1、认缴出资

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4亿元,为4.0001亿元。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省产业基金(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下同)可于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认购本合伙企业新增份额,认购价格为1元/份额,其余合伙人一致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2、出资缴付

全体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货币(现金)出资。首期出资,即各有限合伙人于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后、本基金向基金业协会备案前实缴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以满足基金业协会备案要求;并于本基金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后实缴至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含前述备案前已实缴金额)。第二期缴款额为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最后一期缴款额为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十。

除上述首期出资外,在满足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总额达累计实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发送书面缴付通知,各有限合伙人继续缴付下一期出资款。

各有限合伙人具体出资时间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为准,各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出资通知书的要求将该次出资款足额缴付至募集账户。担任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其自身缴付出资的时间和金额。

(四)投资事项

本合伙企业可投资金100%用于投资优质台州市“双创苗圃板”企业。投资期内可对外投资且可项目退出,退出期内仅可项目退出,不得对外投资。

本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项目投资的最终决策与退出决策。由普通合伙人坤鑫投资提议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与项目/基金投资、退出相关的事务均须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批准的决议后方可实施。

合伙企业持有的投资资产应在法律、法规或相关投资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退出,及时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五)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的原则、顺序及方式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应当按照下列分配原则和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返还实缴出资额。向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之和;

(2)在上述(1)环节分配完成后剩余的部分,为本基金的“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10%向普通合伙人(即管理人)分配,余下的90%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

(3)此外,若基金存续期内实现24家投资项目企业新三板挂牌、报辅导、报会或上市,且退出时扣除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后的复合年化收益率达到10%以上的,将优化基金达到复合年化收益10%以上部分的5%分配给基金管理人。

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若届时须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的,须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且应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3、亏损及债务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六)管理人报酬及支付方式

管理人将每年向合伙企业收取基金管理费,具体为:

1、投资期内,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之和的1%/年计算。

2、退出期内,按未退出金额的1%/年计算。(未退出金额指尚未退出的剩余项目投资成本扣减已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亏损核销项目所对应的亏损核销部分所对应的投资本金,亏损核销部分自亏损核销日起不再计入管理费计算基数)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旨在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丰富的项目储备资源以及完善的风控体系,帮助公司把握投资机会,为公司未来进行产业、技术整合提供项目储备,以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开展投资业务,有助于获取投资回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目前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普通合伙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普通合伙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为公司未来进行产业、技术整合提供项目储备,以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开展投资业务,有助于获取投资回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八、备查文件

《台州苗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投资标的名称: 嘉兴翌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100万元。

● 嘉兴翌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专项投资基金,拟专项投资于青岛新泰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和纳米”),后续是否能够成功投资于新泰和纳米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况

近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福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翌”)签署《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100万元投资嘉兴翌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翌恺”或“合伙企业”),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96.875%。嘉兴翌恺拟专项投资青岛新泰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形成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授权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该合伙企业的投资,投资完成后拟委派一名投决会委员。

二、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福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小波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申港大道133号90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082000361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王玮

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码为:P1012598。经查询,上海福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与本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嘉兴翌恺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翌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福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夏小波)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10日

合伙期限:2023年5月至 2030年5月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90室-58(自主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C2RU042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嘉兴翌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与本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完成后股权结构:

四、签署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目的

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青岛新泰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二)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成立之日起7年,其中5年为投资期,2年为退出期。

(三)合伙企业规模及出资方式

1、合伙企业认缴出资3,200万元.

2、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出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四)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决会投决会为决定立项、投资、转让和退出投资的决策机构,向合伙企业负责。投决会由3位委员组成,其中2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决定,另外1位委员由有限合伙人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对于上报投决会会议决策的事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需要全数委员表决通过。

(五)管理费

(1)本基金于基金成立日一次性计提100万元。

该笔管理费支付时间为基金成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时间以管理人指令为准。以上管理费自计提日起在7个存续年度内逐日摊销。

(2)若本基金提前终止,则已计提的管理费不予返还。

(六)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顺序及方式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2.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应当首先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该执行事务合伙人;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首先,实缴出资返还。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累计实缴出资额;

本基金的总收益率小于25%时,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

本基金的总收益率为25 %(含)至100%时,管理人对总收益超过25%以上的部分按照30%收取业绩报酬,另外70%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配;

本基金的总收益率超过100%(含)时,除了按上述第(2)项收取30%业绩报酬外,管理人对于超过总收益率100%以上部分收取50%的超额业绩报酬,另外50%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投资亏损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按如下方式分担:

(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亏损(其中也包括超出全体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八)解散与清算

1.终止和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被终止和解散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企业所有项目提前退出,经普通合伙人提议;

(6)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7)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

(8)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9)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根据本协议合伙企业没有按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10)投资目标(本基金仅直接投资于青岛新泰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UH0MU8X)股权)无法实现;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五、嘉兴翌恺意向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新泰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红报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11,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工业园北园新武路以西兴武路以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UH0MU8X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

经查询,青岛新泰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数据为模拟合并数据,未经审计。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探索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业务机会,同时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本收益水平,提升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结合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投资回报周期较长,预计对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合伙企业投资过程中也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该合伙企业份额认购。

2、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嘉兴翌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嘉兴翌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