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3-039号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三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等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该等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3-038号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位非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等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该等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位非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40号)。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3-040号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5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1楼110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5日
至2023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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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5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信息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赖女士,电话:0592-6516003,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