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3-064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5月26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触及“华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华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2个月内(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7月2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了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4,2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76号文同意,公司184,2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海转债”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34.66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3.8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1年6月,因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66元/股调整为34.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号)。
2021年7月,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限制性股票3,714.50万股,因此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46元/股调整为33.8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号)。
2022年5月,因公司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新增限制性股票394.544万股,因此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85元/股调整为33.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号)。
2022年6月,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离职或职务变动的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除上述22名激励对象外的其余 56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22.85万股已完成回购注销,因此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79元/股调整为33.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0号)。
2022年7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99元/股调整为33.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4号)。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发布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26日期间,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触及“华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华海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较大,未能准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2个月内(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7月2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3-063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十五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