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13: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郭强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3年6月13日(周二)下午13: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议案(一),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一)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会议议案(一),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3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5月26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监事陆吉敏先生的书面申请。因工作需要,陆吉敏先生请求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的职务,陆吉敏先生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四届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选举季新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对陆吉敏先生在担任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季新峰先生简历
季新峰,男,汉族,1968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13:30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推荐陆吉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和审查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中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陆吉敏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名方式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陆吉敏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陆吉敏先生简历
陆吉敏,男,汉族,1965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法学硕士。曾任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总经理,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2023-03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3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3日
至2023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大会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提案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3-030)、(临2023-031)。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
2、邮政编码:200070
3、 联系电话:021-32211128
4、 联系传真:021-32211128
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