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5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4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2年度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9.33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担保额度为26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29号)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9号)。

公司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我爱我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于2023年5月25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北京银行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1亿元贷款额度,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北京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与北京银行于2023年5月25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在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本公司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后,该笔担保将计入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5.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7,800.80万元,总负债为209,826.08万元,净资产为107,974.71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316,629.85万元,利润总额13,025.41万元,净利润9,335.80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7,479.50万元,总负债为212,984.82万元,净资产为134,494.68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89,928.21万元,利润总额26,894.96万元,净利润25,394.9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2.其他说明: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与北京银行(以下又称“债权人”)于2023年5月25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又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3.保证担保的主要内容: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为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主债务人”)向北京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违约及救济权利:主债务人未按期足额偿还主合同债务的,或者发生主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的,北京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无条件就其担保范围内的主合同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发生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的,北京银行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及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规定行使违约救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纠正违约、按照主合同下适用的合同利率上浮50%(如无合同利率时按每日万分之五)按日计收罚息和复利、依法行使担保权益及留置权、宣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立即到期、公告催收、要求赔偿损失以及要求偿付北京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发生的费用等。

5.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42,709.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57%。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93,300万元,该担保总额度项下,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21,70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53%。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52,709.22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31,707.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4%和22.50%。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北京我爱我家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4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7人,代表股份数量564,386,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96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548,940,4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04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数量15,446,0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57%。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数量88,512,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577%。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其中,以下第8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时回避表决;以下第9项提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该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8.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548,907,395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15,479,128股。

表决结果: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除审议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程晨、高崧洋;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4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的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公司对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投资者关系的联系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以上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其中,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仍为000560@5i5j.com。

以上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