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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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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日以邮件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共2项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五、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宋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许映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拟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在成都市双流区投资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成都市双流区投资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组件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5日以邮件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监事。

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3名监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共1项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五、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在成都市双流区投资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成都市双流区投资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组件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成都市双流区

投资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

组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组件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预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105亿元,其中年产25GW太阳能电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75亿元,年产20GW光伏组件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30亿元

● 资金安排:本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105亿元,公司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统筹资金安排,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如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整体竞争优势,本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概述

为贯彻落实公司“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的长期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公司规模、技术、成本、人才等方面的行业领先优势,基于成都市及双流区完整的光伏上下游产业配套及“头部引领、建圈强链,做强光伏产业链条”的发展规划,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威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签署《太阳能光伏产业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成都市双流区投资建设年产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组件项目达成合作。

本次投资事项已于2023年6月6日经通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2、住所地: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顺城街1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组件项目

2、项目地点:双流区综合保税区

3、项目规模及投资:年产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组件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105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年产25GW电池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二期为年产20GW组件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

4、项目建设期:一期项目预计将于2024年内建成投产,二期项目预计将于2025年内建成投产。若因市场环境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上述进度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期限可相应推延。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乙方:通威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3、投资方式

由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行使和履行乙方在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4、项目用地

项目拟选址双流区综合保税区内,占地约1400亩,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5、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成立项目服务专班,为乙方提供“一站式”的行政审批服务,在法定权限内依法依规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所需的全部行政审批手续,完成项目用地文勘、场平等后交付乙方,并协调项目水、电、气等生产要素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边,确保项目土地在交地时达到约定的土地交付条件及项目开工条件。

(2)甲方协助乙方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级产业扶持、优惠政策,争取将项目纳入省、市、区重点项目范围。

(3)乙方投资项目须符合甲方所在地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在甲方的指导下就项目的建设按照现行环保及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稳评、安全生产评价以及节能审查,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乙方需在甲方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环保、安全“三同时”工作。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乙方需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乙方需按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环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要求,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五、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权力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其他约定

《投资协议》双方严格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因产业政策调整、项目用地供应延迟或不符合《投资协议》有关项目用地约定、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延迟、规划调整、甲方违约等非乙方及项目公司原因导致项目公司未能按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周期、项目效益等要求以及乙方其他义务的,乙方及项目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因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或者实际情况变化履行已无必要的,双方可以解除《投资协议》,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因执行《投资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投资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对公司的影响

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在光伏产业链中领先的综合竞争能力,继续强化围绕高纯晶硅、高效太阳能电池、高效太阳能组件等核心环节为一体的优势产能结构,为产业链合作伙伴及终端用户提供更高性价比的光伏产品,有效保障公司光伏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企业”的发展战略。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25GW电池项目预计将于2024年内建成投产,二期年产20GW组件项目预计将于2025年内建成投产,预计本项目不会对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

八、 风险分析及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如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整体竞争优势,本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