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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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东尼半导体与富浙融资租赁签订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0,546.58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为该合同项下东尼半导体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东尼半导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773.3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于2023年3月10日和2023年4月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为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湖州东尼特材有限公司、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融资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一、本次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6月7日与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浙融资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于同日与富浙融资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对上述主合同项下东尼半导体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为东尼半导体的租赁成本人民币壹亿元整及其租息构成的全部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逾期利息、损失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富浙融资租赁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款项,以及富浙融资租赁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全部租金为10,546.58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东尼半导体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7JYXDG6E

成立时间:2022年3月24日

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沈晓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29,611,112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69.42%股权,湖州织鼎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26.27%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东尼半导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每期租金及因其产生的其他债权的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项下富浙融资租赁同意租期延期的,公司对延期期间债务人全部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4、若富浙融资租赁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租金支付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富浙融资租赁宣布的租金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东尼半导体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东尼半导体的租赁成本人民币壹亿元整及其租息构成的全部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逾期利息、损失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富浙融资租赁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租赁手续费等),以及富浙融资租赁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其中全部租金为10,546.58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东尼半导体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东尼半导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不参与其日常经营,故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东尼半导体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是考虑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173.30万元(含本次),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77%;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