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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交的拟解除限售和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宜。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4万股进行作废处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138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1.25万股调整为1,415.85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及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情况,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任职的,仍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95.75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鹏程、彭建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24.7550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9,223,7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09元/股调整为2.89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2023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4万股进行作废处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138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1.25万股调整为1,415.85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考核达标,解除限售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归属的138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符合归属标准,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归属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2.8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8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并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7)。
4、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5、2021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登记数量为435.00万股,授予价格为4.64元/股,登记人数4人,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
7、2021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解除限售及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9、2022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424.7550万股,归属人数138人,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15日。
10、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11、2022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60万股,人数为4人,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26日。
12、2022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15万股,涉及4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价格为3.09元/股。
13、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2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42.75万股,归属人数40人,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23日。
15、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解除限售及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4万股进行作废处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138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1.25万股调整为1,415.85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4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公司本次对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4万股进行作废处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138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1.25万股调整为1,415.85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