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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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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4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2万股,回购价格为6.64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的议案。(董事长代慧忠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参考本公司所在行业和地区的董事长薪酬水平,同意本公司董事长领取基本年薪每年税前人民币26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所需之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议召开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4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3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3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三)会议主持人:监事长刘振顺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实,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49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及批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本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一)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向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5月19日,本公司完成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人数511人,授予登记数量2542.20万股,授予价格为6.64元/股。

(六)2023年6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

鉴于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1.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降职,但仍在本公司内,或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任职,且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根据新岗位调减并确定获授权益,调减部分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本公司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64元/股。

(三)回购注销数量

上述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1.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额度的0.83%和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1,407,68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并注销后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对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是由于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实,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回购注销数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50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2万股,回购价格为6.6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21.20万股,本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21.20万元。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1.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

3、联系人: 证券部

4、联系电话: 0757-28362570

5、电子邮箱:hxjdzqb@hisense.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51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拓宽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海外融资渠道,以满足海外业务需求,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公司」)于2023年6月8日签署《借款合同》(「本合同」),本公司拟向海信集团公司借款每日日终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额其他币种),借款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二年。

(二)海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的规定,海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6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海信(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办公地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贾少谦;

注册资本:人民币386039.398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27805440H;

主营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

主要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6.79%的股权,青岛新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24.36%的股权,上海海丰航运有限公司持有2.64%的股权,青岛员利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伙企业持有12.98%的股权,青岛恒信创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3.06%的股权,岗位激励股东持有30.17%的股权,海信集团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方的财务数据

海信集团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日,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2022年度,海信集团公司母公司口径经审计营业收入7.75亿元,净利润14.09亿元,资产总额为181.97亿元,净资产为70.29亿元。截止2023年4月30日,海信集团公司(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74.78亿元,净资产为58.19亿元,2023年1-4月海信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亿元,净利润1.02亿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的规定,海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海信集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借款额度:每日日终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额其他币种(含利息)。

(二)借款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合同之日起二年。

(三)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美元3个月TERM SOFR+161.161BP。 TERM SOFR以每个定息期(T0)开始前两个营业日(T0-2)的彭博或路透终端相应版面公布的美元同期报价为准。1BP=0.01%。如贷款本金为其他币种,则参考美元贷款利率水平,协商确定其他币种相应的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公司借款的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商业银行对类似贷款之贷款利率厘定,本公司在海信集团公司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对类似贷款之贷款利率。本交易乃双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提供(或获得)的条款进行,在不满足上述交易条件下,本公司有权自行选择其他融资方式。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交易双方:

甲方(借款人):本公司

乙方(贷款人):海信集团公司

(二)借款金额与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每日日终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额其他币种(含利息)。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合同之日起二年。

(三)利息计算:

1、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不超过美元3个月TERM SOFR+161.161BP。TERM SOFR以每个定息期(T0)开始前两个营业日(T0-2)的彭博或路透终端相应版面公布的美元同期报价为准。1BP=0.01%。

如贷款本金为其他币种,则参考美元贷款利率水平,协商确定其他币种相应的贷款利率。

2、本合同项下贷款自提款日开始计息。

(四)服务原则

1、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不需甲方提供担保或抵押。

2、本合同的签署并不能够使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成为甲方唯一的业务商。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本合同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融资业务。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司代为具体履行本合同(其中本合同项下乙方子公司不包含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甲方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照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承担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如有冲突,以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

(五)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合同之日起二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拓宽海外融资渠道,以满足海外业务需求。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终借款余额约为1.31亿美元。

八、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说明

本公司事前就本公司拟与海信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文件后,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拓宽海外融资渠道,以满足海外业务需求,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厘定,定价公允合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之间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海信集团公司借款是为了拓宽海外融资渠道,以满足海外业务需求,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厘定,定价公允合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之间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借款合同》;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52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3:00召开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3: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

2、H股股东暂停过户日: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包括首尾两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3年6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若填妥并于2023年6月20日或之前交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请见附件一),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能填妥或交回回执将不会影响合资格股东出席股东大会。H股股东的出席要求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通知》等相关公告。

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上述第1至9项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10至12项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1至第1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12项议案为特別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海信(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第10项议案,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相关回避表决议案进行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除应当在2023年6月20日或之前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交回本公司外(回复方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还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23年6月20日或以前,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20日或之前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303 传真:(0757)28361055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7)28362570 传真:(0757)28361055

联系部门:证券部

2、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1

2、投票简称:海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一:确认回执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参加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名: 持股情况: 股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东签名: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2.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4.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23年6月20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5.(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03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86-757-28361055

附件二: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按如下意思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