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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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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涛先生持有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石网科”或“公司”)股份13,403,6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44%,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并于2022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田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15,60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595,2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20,3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田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山石网科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

注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1月3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注3: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东田涛先生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山石网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也不由山石网科回购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若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所持山石网科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山石网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山石网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山石网科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山石网科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如山石网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山石网科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将不减持股份:1)山石网科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山石网科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同时,股东田涛先生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山石网科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山石网科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山石网科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持有山石网科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田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Dongping Luo(罗东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5,3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8%,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并于2022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因自身资金需求,Dongping Luo(罗东平)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8%。

近日,公司收到Dongping Luo(罗东平)出具的《关于减持结果暨结束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8日,Dongping Luo(罗东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5,483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7%。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Dongping Luo(罗东平)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重元”)持有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石网科”或“公司”)股份11,047,48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3%,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并于2022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基金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元禾重元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9,1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604,5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04,5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元禾重元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山石网科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

注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1月3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注3: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东元禾重元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山石网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也不由山石网科回购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若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所持山石网科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山石网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山石网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山石网科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山石网科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如山石网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山石网科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将不减持股份:1)山石网科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山石网科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同时,股东元禾重元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山石网科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山石网科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山石网科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持有山石网科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元禾重元因基金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3年2月22日,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股东Alpha Achieve High Tech Limited(即越超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ha Achieve”)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232,0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604,5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21,627,4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00%。

2023年2月26日,股东Alpha Achieve与神州云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云科”)签署《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Alpha Achieve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神州云科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5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截至2023年2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80,228,872股),转让价格为20.7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Alpha Achieve)》、《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神州云科)》等公告文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收到Alpha Achieve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于2023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Alpha Achieve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537,000股过户至神州云科,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变化:

注:上表持股比例按截至2023年6月7日的公司总股本180,228,872股为基数测算。

三、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神州云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Alpha Achieve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8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公司第一大股东由Alpha Achieve变更为神州云科。

四、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3年6月8日,股东Alpha Achieve股份减持计划中协议转让部分已完成,其尚未进行集中竞价减持交易。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引入具备相关产业背景的第一大股东,有助于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司股权架构和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Alpha Achieve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Alpha Achieve出具的减持计划,除协议转让外,股东Alpha Achieve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4,576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