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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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3-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8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监事会于2023年6月30日自行召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披露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明确要求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请你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力。请你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如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说明原因并予以公告。

二、截止目前,公司仍未披露2022年年报且尚未确定年审机构。公告显示,拟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包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2022年定期报告编制、审计、披露工作,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风险揭示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会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风险揭示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