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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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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72.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罗定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二污”)和始兴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始兴香山”)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计融资3,100万元,其中罗定二污融资1500万元,始兴香山融资16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环保”)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其持有的罗定二污和始兴香山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罗定二污和始兴香山将部分应收账款和部分固定资产质押或抵押给债权人,同时为上述全部融资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述各方就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权利质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动产抵押合同》。

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可向中山环保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中山环保及其下属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31,862.09万元;本次担保后,中山环保及其下属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28,762.09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罗定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罗定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日

3、注册地点:罗定市罗城街道区屋屠场边牛角塘

4、法定代表人:陈静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承接生活污水、各类型工业废水、大气污染防治、物理污染防治、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治理;承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保工程技术咨询、人员培训服务;污泥、中水回用回收技术研究及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山环保持股100%。

8、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罗定二污总资产3,615.03万元,总负债108.62万元,净资产3506.41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2年度营业收入614.82万元,利润总额291.48万元,净利润265.17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罗定二污总资产3660.94万元,总负债97万元,净资产3563.94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53万元,利润总额57.04万元,净利润57.53万元。(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2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罗定二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始兴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始兴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

3、注册地点:始兴县太平镇狮石下村污水处理厂内一楼(建滔西侧)(办公场所)

4、法定代表人:李远金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污泥、中水回用利用技术研究及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山环保持股100%。

8、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始兴香山总资产3,311.86万元,总负债1,077.43万元,净资产2,234.43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2年度营业收入578.66万元,利润总额247.46万元,净利润230.72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始兴香山总资产3356.91万元,总负债1061.54万元,净资产2295.37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44万元,利润总额64.15万元,净利润60.94万元。(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2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始兴香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固定资产抵押担保。

2、保证人:中山环保、罗定二污、始兴香山。

3、担保额度:3,100万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罗定二污和始兴香山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能够全面掌握全资子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7,730.14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6.8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18,704.64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109,025.50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59%和22.2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13,187.50万元。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利息提起诉讼,二审判决山东希元偿还本金及利息,王静和东方园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且判决生效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权利质押合同》;

4、《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5、《动产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