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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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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3-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8,37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8175%)的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84,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306%。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484,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306%。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

股东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3、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郑其明、郑扬、王天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郑其明、衡虎文(已离职)、郑扬、陈红(已离职)、毛森贤(已离职)、李秀红、叶成效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5、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衡虎文(已离职)、陈红(已离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6、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监事毛森贤(已离职)、李秀红、叶成效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7、公司股东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若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截至目前,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