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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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3-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哲的一致行动人汪鑫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0899%;公司副总经理章学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0719%;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聂磊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0480%;公司原财务负责人金明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024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了《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因个人资金需求,汪鑫、章学春、聂磊、金明,计划自2022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股、36,000股、24,000股、12,000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0%、0.0288%、0.0192%、0.0096%。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收到上述减持主体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13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汪鑫、章学春未减持公司股份,聂磊、金明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000股、5,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2%、0.0047%(以截至2023年6月12日收市后的总股本125,070,700股为基数计算)。具体减持结果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其他方式取得为股权激励方式取得;

注2:以上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的总股本125,116,500股为基数计算;

注3: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注4: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金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以上比例按截至2023年6月12日收市后的总股本125,070,700股为基数计算;

2、2022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

3、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5,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注销。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在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汪鑫先生、章学春先生未实施减持, 聂磊先生、金明先生已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