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划定优化完善营商环境改革重点
◎记者 于祥明
国务院新闻办6月1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透露了接下来的诸多改革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加快完成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一致的法规政策文件修订废止工作,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1+N+X”法规政策体系。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煜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表示,种种信号透露出,通过规范市场干预,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改革预期非常明确,预计一系列举措会尽快落地。
据介绍,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政策措施,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袁达表示,要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保障公平竞争。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启动招标投标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督促银行业落实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推动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量扩面。
与此同时,改革还将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上发力。袁达透露,将深化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普遍停产停业,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在政策层面,相关部门还将不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透露,将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综合改革,不断完善政策和拓展功能,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开放高地作用。
袁达透露,下一步,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同时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我们将在评估近几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效果基础上,深入了解地方、外资企业等方面扩大外资市场准入的诉求,研究缩减海南自由贸易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措施。”袁达说。
袁达还提到,要支持重点区域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点带面、提质扩面,引领带动各地对标先进加力优化营商环境。
董煜向记者表示,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先行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应承担很多探索任务,在参与国际治理、国际标准制定等一系列工作中,通过提升长三角地区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全国对外开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