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6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4.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3.83%,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6.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3.57%,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申请融资18,000万元,期限4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泰达环保以其持有的天津市双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发电设备进行抵押担保。
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东方年华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特种材料”)、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新材料”)分别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融资各1,000万元,期限12个月,均由泰达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50,2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1,699.99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89,699.99万元,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160,500.01万元;泰达能源2023年度为东方特种材料和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1,000万元和1,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能源为东方特种材料和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余额均为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均为1,000万元,东方特种材料和兴实新材料可用担保额度均为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11月9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册资本:127,877.378万元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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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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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25,656.87万元,另以持有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抵押、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市东方年华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4月26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87号
(3)法定代表人:刘丽
(4)注册资本:6,180万元整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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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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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东方特种材料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东方特种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2年1月3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黄房子村
(3)法定代表人:刘丽
(4)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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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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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兴实新材料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兴实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环保向江苏金租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公司与江苏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租金、名义货价等全部应付款项;主合同项下承担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与其他费用等)。
2.担保金额:18,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兴实新材料、东方特种材料向天津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能源与天津银行签署了二份《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 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3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3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52.786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4.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3.83%。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