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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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3-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副董事长柯永昌先生、董事陈嘉兴先生、董事吴宽裕先生、副总经理游百乐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邱玉英女士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7,527股,占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534,724,139股的0.048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曾文章先生、柯永昌先生、陈嘉兴先生、吴宽裕先生、游百乐先生、邱玉英女士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买卖汉钟精机股票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