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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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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去世的公告

2023-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去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张春林先生于近日因病逝世,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春林先生的逝世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人表示深切慰问。

张春林先生在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春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张春林先生去世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9名变为8名,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增补新的独立董事并及时公告,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暂由刘才先生和刘维女士两位独立董事履行。公司生产经营不受此影响。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6-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冰冰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8人,独立董事张春林先生近日因病去世;

2、公司在任监事5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汪雄飞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4、议案5、议案6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姚佳、李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