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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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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6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伟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2,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6%,占其持股总数的25%。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王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减持主体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系公司2017年、2018年、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王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事项不违反其上述承诺,亦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王伟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公司将督促王伟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王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