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3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码”)系公司下属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信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集团”)下属从事ICT基础设施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如下担保:
1、同意公司为紫光数码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同意新华三集团为新华三信息向NVIDIA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NVIDIA”)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
待该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华三集团为新华三信息向NVIDIA提供的不超过1亿美元的担保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系公司下属从事云服务的控股子公司,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系公司下属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分别为紫光云和紫光计算机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如下担保:
1、同意公司为紫光云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年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和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同意公司为紫光计算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年期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3、同意公司为紫光计算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年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3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码”)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信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集团”)下属从事ICT基础设施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拟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拟为紫光数码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新华三集团拟为新华三信息向NVIDIA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NVIDIA”)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
待该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华三集团为新华三信息向NVIDIA提供的不超过1亿美元的担保相应终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紫光数码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2201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销售计算机及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网络的安装和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紫光数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5.11亿元,负债总额为49.79亿元(银行贷款4.41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23.02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20.45亿元,利润总额为3.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44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1.74亿元,负债总额为45.84亿元(银行贷款22.66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23.56亿元;2023年1月-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9.54亿元,利润总额为7,826.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382.37万元。
截至目前,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8,000万元,均为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2、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华三信息为新华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43,133万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466号11楼,法定代表人:于英涛,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新华三信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5.30亿元,负债总额为269.29亿元(银行贷款40.95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8.77亿元),净资产为86.00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93.22亿元,利润总额为45.04亿元,净利润为42.80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5.05亿元,负债总额为231.26亿元(银行贷款44.91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6.64亿元),净资产为93.79亿元;2023年1月-3月营业收入为105.58亿元,利润总额为9.42亿元,净利润为7.79亿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紫光数码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3)担保期间: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新华三集团为新华三信息向NVIDIA Singapore Pte. Ltd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
(3)担保期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数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新华三信息为新华三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ICT基础架构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上述子公司向厂商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获得更好的厂商授信额度和信用账期、促进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其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数码和新华三信息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紫光数码和新华三信息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836,900万元及87,3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5.70%。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9,000万元及57,7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1.3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2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6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紫光数码2022年度、2023年1月-3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华三信息2022年度、2023年1月-3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3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从事云服务的控股子公司,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系公司下属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分别为紫光云和紫光计算机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拟为紫光云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年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和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公司拟为紫光计算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年期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3、公司拟为紫光计算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年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
紫光云为公司持股46.67%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万元,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汇祥道399号6号楼,法定代表人:王燕平,主要经营:互联网信息技术研发、咨询及技术转让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数据处理及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46.67%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天津紫光海河云计算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9.76%股权;天津紫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7.86%股权;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57%股权;共青城旭诺紫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14%股权。紫光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7,474.45万元,负债总额为171,744.45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7,930.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81,473.3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0,257.05万元,利润总额为-36,902.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5,706.84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43,847.23万元,负债总额为166,430.51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3,139.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73,435.09万元;2023年1月-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5,851.00万元,利润总额为-8,256.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038.28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2、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紫光计算机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香西街173号天健湖智联网产业园10号楼,法定代表人:黄辉华,主要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天津厚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厚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厚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4.5%股权,天津厚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3%股权,郑州紫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2.2%股权。紫光计算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8,569.63万元,负债总额为67,120.33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1,816.01万元),净资产为31,449.2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3,301.56万元,利润总额为-14,408.61万元,净利润为-11,017.78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8,359.20万元,负债总额为84,262.66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8,709.64万元),净资产为34,096.54万元;2023年1月-3月营业收入为85,220.66万元,利润总额为3,510.41万元,净利润为2,651.79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紫光云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年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和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公司为紫光计算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年期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3、公司为紫光计算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年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云为公司持股46.67%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云服务业务;紫光计算机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云和紫光计算机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紫光云和紫光计算机提供担保。
紫光云和紫光计算机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云和紫光计算机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836,900万元及87,3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5.70%。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9,000万元及57,7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1.3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2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6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紫光云2022年度、2023年1月-3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紫光计算机2022年度、2023年1月-3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7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3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8日、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葛萌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gem@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