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广州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广州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YTE94W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82号705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负责人:李宜斌
成立日期:2019-09-26
营业期限:2019-09-26 至 2041-01-19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设备、器材的制造;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广州分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广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注销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注销分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广州分公司是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有利于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宏双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杨宏双先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宏双先生,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3月至2022年4月任本公司研发工程师;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宏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9,082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0,725股,通过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8,357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华英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保荐代表人刘亚利先生、余晖先生负责具体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鉴于原保荐代表人刘亚利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华英证券安排保荐代表人袁川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余晖先生和袁川春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亚利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袁川春先生简历
袁川春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曾主持或参与海南矿业(601969.SH) 非公开发行股份、景谷林业重大资产重组、通冠机械新三板挂牌等项目;曾主持或参与盐城清能等多家企业上市辅导及申报工作。袁川春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周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德智先生、陈德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该议案需要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关于提名陈德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提名陈德光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富元先生、赵寅先生、季云松先生、李宜斌先生、周静女士、华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凌永平先生、廖宁放先生、王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凌永平先生、廖宁放先生、王慧女士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凌永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德智先生、陈德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富元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2003年3月至2005年3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公司北京艾方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3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北京奥依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富吉瑞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壹”)、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贰”)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富元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297,518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25,230股,通过瑞吉富科技和瑞吉富持贰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2,288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赵寅先生,1981 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信息产业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04 年6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2011年8月至2017年8月任富吉瑞有限研发工程师;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任富吉瑞有限研发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任本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寅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2,207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9,980股,通过瑞吉富科技和瑞吉富持壹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2,227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季云松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6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担任工程师;2006年5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主管研发工作;2011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富吉瑞有限的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季云松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3,660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2,928股,通过瑞吉富科技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0,732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宜斌先生,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北京艾方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7 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富吉瑞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子公司北京海博瑞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子公司北京睿迪菲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至今任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任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子公司北京虹程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宜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32,561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6,208股,通过瑞吉富科技、瑞吉富持壹和瑞吉富持贰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6,353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周静女士,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2005年1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2005年2月至2016 年4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及其下属公司;2016年5月至2020年7月任富吉瑞有限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静女士通过瑞吉富科技和瑞吉富持壹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1,013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华石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职于上海鼎石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策划总监;2006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职于上海嘉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2月至今任职于江苏信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12月至 2021年10月任职于苏州盛泉百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12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石先生通过苏州空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911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凌永平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纳税筹划师,曾任职于赣州银行、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美之电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至今为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 年 11 月至2022年10月任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永平先生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在公司前十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廖宁放先生,196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9年5月至1992年12月,任职昆明物理研究所工程师;1993年1月至1999年8月,先后任云南师范大学物理系副教授、教授;1999年9月至2001年8月,任清华大学精仪系博士后;2001年9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教授;2020年8月至今,任艾瑞迈迪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顾问;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宁放先生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在公司前十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慧女士,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1992年7月至今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慧女士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在公司前十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德智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一研究所;2004年8月至2006年1月任职于北京艾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2月至2011年6月任职于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研发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智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5,704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82,400股,通过瑞吉富科技和瑞吉富持壹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3,304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德光先生,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9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2011 年3月至2022年5月任本公司研发工程师;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光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72,580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78,064股,通过瑞吉富科技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4,516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园 B 区融慧园 25-4 号楼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4日
至2023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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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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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6 月 29 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园 B 区融慧园 25-4 号楼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17:00,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宜斌、张小丽
2、联系电话:010-80474952
3、传真:010-64477601
4、邮箱:fujirui@fjroe.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园 B 区融慧园 25-4 号楼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6、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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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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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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