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44.00万股
●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0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5月22日
2、首次授予数量:144.0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20人
4、授予价格:14.6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股权激励款项缴纳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额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人,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00万股。
7、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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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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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3年6月5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3】第8660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公司实际收到20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人民币21,110,4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440,000.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144.00万股,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6月15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08,337,500股增加至109,777,5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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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总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22日,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公司首次授予登记的1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899.36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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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8660号)。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