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3-01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克兴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执行董事、总裁姜宗祥,独立董事肖耿、姜省路、张然、宋学宝均通过接入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会临时召集人李燕,职工监事黄祖江、孙丽红均通过接入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98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议案的持股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股东大会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的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票数处理,不计入表决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敏、李北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许敏律师和李北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委任为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公司董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