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本次被担保人为台湾全资子公司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弘讯”),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以内保外贷方式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总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为台湾弘讯因营运周转金之需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托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担保品。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截至本公告签署日,公司为台湾弘讯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79.79万元,不存在其他子公司为台湾弘讯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2023年6月16日,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上海分行签订《补充授信条件通知书》(003760-4),公司拟以信用、定期存单质押等方式向中国信托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人民币6,000万元用途为开立备用信用证,作为全资子公司台湾弘讯因营运周转金之需向中国信托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品,并承担一般责任保证。该等备用信用证之期限为自备用信用证开立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范围(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内可循环滚动开立。
本次担保进展事项是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所述的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上海分行签订《补充授信条件通知书》(003760-3)的补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部分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担保在前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名称: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台湾新竹县竹北市环北路1段323号
● 注册资金:11.5亿新台币
● 董事长:熊钰麟
● 经营范围: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制造业、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批发业、电子材料批发业、资讯软体服务业。
● 股东与持股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份。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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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开立备用信用证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内保外贷方式向中国信托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总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为台湾弘讯因营运周转金之需向中国信托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担保品。其中3,000万元备用信用证额度为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方式向中国信托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开立,该等备用信用证在2025年5月31日前均可开立;另3,000万元备用信用证额度以公司信用向中国信托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开立,该等备用信用证在2025年5月31日前可开立。
前述备用信用证之期限均为自备用信用证开立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总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范围(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内可循环滚动开立。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持有台湾弘讯100%股份,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目前台湾弘讯经营状况良好,开立备用信用证为其融资作担保品之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台湾弘讯偿还债务的能力,该等担保是为台湾弘讯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司总体利益,由台湾弘讯从台湾当地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96.9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8%。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6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6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股价异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