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由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6.42元/股调整为16.17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2,180,267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2,368,583股(含本数)。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和2022年1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方案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10月18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6.4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因此,本次预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180,267股(含本数),且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34,751,6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8,555,434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26,196,166股,派发现金红利56,549,041.5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0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10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6.42元/股调整为16.17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2,180,267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2,368,583股(含本数)。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