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3-042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6月2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4元(含税),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090,112,0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3,108,629.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3%。鉴于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公司将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自2023年6月2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洪城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洪城转债” 转股业务将恢复交易,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6月26日(含2023年6月26日)之前进行转股,具体转股要求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52347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