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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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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9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润瑞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72,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上述股份为国润瑞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4月2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国润瑞祺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4,244,6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537,24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0%;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07,448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0%。

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实施前,2023年5月19日,国润瑞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1,064,000股的0.76%;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国润瑞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1,939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66.26元/股~284元/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1,064,000股的0.20%,上述减持完成后,国润瑞祺持股有公司股份7,655,506 股。

2、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股本后国润瑞祺持股数量变为10,717,708股。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6日,国润瑞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45,2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62.40元/股~182.41元/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41,489,600股的1.80%,减持完成后国润瑞祺持有公司8,172,508股,占当前总股本 141,489,600 股的5.7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述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首次减持时,自公司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国润瑞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国润瑞祺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国润瑞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20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6%,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266,000股,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75,798,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01,064,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9,485,34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578,66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35%。

2022年10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的1,226,451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3年4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部分限售股29,981,911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限为自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6名,限售股数量共计2,2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6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1,06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共计转增40,425,60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41,489,6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1,489,6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2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自然人股东俞青娟、陈金玉、金幼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本人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机构股东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嘉睿万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春嘉睿聚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述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承诺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205,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205,000股,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