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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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3-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向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协商一致,自2023年6月21日起,在华福证券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注:1、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转换。

二、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9:00-15:00(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三、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每次分笔计算转换费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投资者在T+2日后(含)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提交转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T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若投资者转换申请在规定交易时间后,则该申请受理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应以“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单笔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不得低于0.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若转出后剩余的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合同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则基金管理人自动将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或可转出的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或可转入的状态,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对于基金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权益登记日的T+2日起提交基金转换申请。对于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若决定部分确认,将对基金转出和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四、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赎回费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率,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原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即申购补差费率)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3)转换公式及其计算

转出金额=基金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适用的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基金赎回费)/(1+适用的申购补差费率)】×适用的申购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转入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适用绝对数额的补差费)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各基金申购、赎回费率请参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五、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华福证券的指定方式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华福证券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400-88-96326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2)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6326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1日

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3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凡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即2023年6月26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并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

(3)因本基金每日开放,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单一机构投资人累计500万元及以上的大额申购申请。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咨询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