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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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23-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2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9:15至2023年6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韩恒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795,679,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26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707,441,7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7439%;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88,237,8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30%。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95,416,1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反对票263,480股;弃权票0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90,532,508股;反对票263,48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鹏鹤律师和段琪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3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赐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的“天赐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774,319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77,431,900元,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2.27%。

其中:

(1)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552,067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55,206,700元,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62%;

(2)通过通讯方式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222,252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22,225,200元,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6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4,319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弃权0张。

该议案获得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鹏鹤律师和段琪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赐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赐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