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5版)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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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3-02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第五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浩亨先生、张亚东先生、杨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陈连勇先生、李海峰先生、金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连勇先生、金盈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峰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李海峰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智彪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学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南京迈得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胡智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71,702股,胡智彪先生和胡智雄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600,000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胡智彪先生与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胡浩亨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候选人胡锋先生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胡智雄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生,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学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监事。
胡智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91,702股,胡智雄先生和胡智彪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600,000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胡智雄先生与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胡锋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胡浩亨先生为伯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胡锋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全资子公司龙游道明经营管理工作,现兼任杭州黑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胡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妻吴之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00,000股,胡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胡智雄先生之子,与实际控制人、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候选人胡浩亨为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胡浩亨先生,199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分析师; 2022年2月进入本公司,现负责统筹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外贸部相关工作。2023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
胡浩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84,370股,胡浩亨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之子,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胡智雄先生为伯侄关系,与候选人胡锋先生为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张亚东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0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物控部主管、交通工程事业部主管。2020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主要负责公司交通工程事业部。
张亚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杨帅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8年9月,曾在北京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和厦门京东方电子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管理、工艺技术、采购、销售等部门主管职位。2022年3月进入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现主要负责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事务。
杨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连勇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总会计师等。现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现兼任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广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广科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杭州祥瑞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杭州万广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连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李海峰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生,光学工程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现兼任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研究员、杭州麦乐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玉之泉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李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金盈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生,法学本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知识产权部主任。现兼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金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3-02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文彬先生、陈桃花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彬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年2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外贸部外贸员、项目经理、副经理,现任外贸部经理。
李文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桃花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6月进入公司先后任职个人安全防护事业部担任内贸业务员、内勤主管等职位;现任行车安全事业部内勤主管。
陈桃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3-02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与会职工代表以无记名举手表决方式民主选举郭育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郭育民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兼任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监事。
郭育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3-02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6日(周四)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3年7月6日(周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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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3年6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第1、2项议案及其子议案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第3项议案及其子议案详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第4项议案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提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7月7日(周五)上午 9:00一11:30,下午 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7月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2、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2
2、投票简称:道明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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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 9:15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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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填写票数/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