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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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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2023-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因其资产规划需要,控股股东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及王翔先生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不超过6,000,000股给其100%持有的基金产品,并与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股份变动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一、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及王翔先生出具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控股股东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及王翔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6,000,000股给其100%持有的添橙MAD恩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橙恩慧1号基金”),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1、控股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前,控股股东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574,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37%;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后,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添橙恩慧1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仍为89,574,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37%。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沈振宇、胡德勇、王翔

乙方:添橙MAD恩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一致行动的具体内容:协议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在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会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提名、委派董事;董事会会议表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等)上,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与甲方在相关议案和决策机制上保持一致行动。乙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何变动,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股份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方能进行。甲乙双方持股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修订或新颁布的,以届时生效的规定为准。

2.表决权委托: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管理权、决策权等全权委托甲方中任意一方行使,除非上市公司要求,无需获得乙方另行书面同意(但如果届时需要乙方另行出具书面授权文件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3.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与保证的主要内容:

(1)未经甲方书面一致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相似、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本协议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另行作出书面协议予以修改或取得对方的豁免或放弃的。

(3)乙方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行使所有股东权利时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影响上市公司的规范运行。

4.协议有效期:本协议在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有效。此外,如甲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终止。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股份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添橙恩慧1号基金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本次转让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添橙恩慧1号基金通过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受让的股票将与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的持股合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次控股股东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电子”),恒为电子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恒为电子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恒为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9%。

●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为电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浙长三角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为满足恒为电子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对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浙长三角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恒为电子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或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魏中路231号

法定代表人:王翔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2日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3、担保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权人依据合同等约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想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恒为电子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有力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效率,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2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