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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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5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3-04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5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大地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5月实际发生担保1.39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可控。

一、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及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62亿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4)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5)。

二、公司2023年5月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3年5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68.79亿元,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2.22亿元。

三、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4)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5)。

被担保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被担保人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03.03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03.03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5.80亿元的40.95%和40.95%。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3-04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晶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刘春林、李俊诚、赵立克、杨嘉林、边志宝因在外地出差,没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监事刘向华因在外地出差,没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贺佩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管李宏斌、靳荣、杜志飞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开展H股回购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H股回购及退市授权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以上计算议案1投票比例的分母为参加本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的持股5%以下B股股东的持股数量

(三)2023年第一次B股和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开展H股回购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H股回购及退市授权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开展H股回购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附注:同意比例分母是出席该会议有表决权的H股股份总数;反对比例分母是H股股东持有的全部H股总股数。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H股回购及退市授权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已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由总赞成票数占出席该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以上,反对票没有超过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10%,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冰、孙培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