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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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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22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2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98,89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2,642,580.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INGAPORE-SUZHOU TOWNSHIP DEVELOPMENT PTE LTD、港华投资有限公司、CPG CORPORATION PTE LTD、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22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Ⅱ”)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9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9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沪股通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公司A股股东一致。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对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22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6609986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深圳君联深运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君联深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资本TMT创新三期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君联资本TMT创新三期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7%。

●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智能制造与硬科技、企业IT服务、TMT及创新消费领域中的初创期企业与处于成长前期的企业。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标的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的早中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本基金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工商注册,并于2022年2月17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VB712)。标的基金本轮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目标规模为25-35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7%。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6月29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集团投资深圳君联深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深圳君联深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君联资本(深圳)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09月17日;法定代表人:陈浩;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9日;法定代表人:朱立南;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00489;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基金目标规模:最终认缴规模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6.出资安排:公司的首次出资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额的40%;原则上,后续出资二次,其中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30%;第三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智能制造与硬科技、企业IT服务、TMT及创新消费领域中的初创期企业与处于成长前期的企业。

8.投资规模限制:本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9.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共8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5年。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顾问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一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三分之二同意,有限合伙的期限才能继续延长。

10.管理费:投资期按实缴出资额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在投项目成本的2%/年收取。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11.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12.收益分配:针对有限合伙人的可分配现金,(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2)80/20分配: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13.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并购、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科技创新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标的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赵志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文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赵志松、陈文凯、陈志商、尹健、周衡翔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赵志松为主任委员;选举刘勇、陈文凯、贝政新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勇为主任委员;选举陈美凤、贝政新、刘勇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陈美凤为主任委员;选举贝政新、赵志松、陈美凤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贝政新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新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赵志松为公司总裁,尹健、詹宇、洪健德、田雪鸰、米龙峰、肖建忠为公司副总裁,马晓冬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陆海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赵志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8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赵志松先生从事园区开发运营工作逾20年,拥有深厚的园区开发运营背景,曾任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董事长、总裁。担任过苏州市第14、15届人大代表,2008年荣获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20年荣获火花S-PARK2019中国产业地产30强“行业年度卓越贡献人物”称号。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尹健,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2月出生,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毕业,大学学历。尹健女士从事苏州工业园区招商工作逾十年,拥有丰富的招商和管理经验。2002年4月至2014年8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招商局招商一处副处长、招商一处处长、欧美一处处长、副局长。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詹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6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4月至2013年12月,历任中新苏州工业园置地有限公司工程材料部副经理、副总裁兼工程材料部经理、常务副总裁。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洪健德,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本科生学历,新加坡国籍。主要工作经历:历任新加坡HRC私人有限公司驻上海和广州餐厅财务总监、新加坡HRC私人有限公司总部区域财务经理、HPL-HINES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房产项目首席财政官。2008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总会计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田雪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苏州科技大学工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田雪鸰女士从事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工作二十余年,拥有丰富的招商、投资和管理经验。2001年1月至2013年7月,历任公司招商部高级执行员、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南通分公司总经理、招商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招商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马晓冬,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马晓冬女士拥有深厚的投融资管理及园区开发运营背景,历任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新智地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智地”)总裁。2020年6月至今,任中新智地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陆海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2015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中新智地副总裁。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纪检办公室主任。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米龙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苏州大学文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2009年8月至2018年11月,历任公司招商部高级执行员、资深执行员、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6月,历任公司产业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企业发展部总经理、产城发展部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中新智地总裁。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肖建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桂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苏州科技大学工程硕士。2013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乐余(张家港)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海虞(常熟)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于2023年6月29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宣蓉、鲍淮斌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宣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东南大学工学学士,南京大学EMBA。1998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招商部执行员、高级执行员、资深执行员、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产运营部总经理等职。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鲍淮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4月出生,南京工业大学工程硕士。2016年8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企发部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企发部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赵志松、陆海粟、独立董事刘勇现场出席会议,董事陈志商、独立董事陈美凤、贝政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陈文凯、尹健、周衡翔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监事宣蓉、鲍淮斌现场出席会议,监事李铭卫、郑维强、郭仁泉、宋才俊以通讯方式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中新集团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支毅、王永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铭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新集团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铭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