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7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二路西段789号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士启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00,52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43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00,04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8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7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52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47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7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丁士启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7%。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丁士启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甘国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7%。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甘国庆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陆冰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7%。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陆冰沪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四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7%。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陈四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谢晓昕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7%。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谢晓昕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於恒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4%。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於恒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丁新民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4%。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丁新民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4%。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张真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姚兵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2%。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姚兵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田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25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6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3702%。
表决通过,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姚兵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7日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士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选举丁士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丁士启先生、於恒强先生(独立董事)、谢晓昕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丁士启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於恒强先生(独立董事)、张真先生(独立董事)和陈四新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於恒强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真先生(独立董事)、丁新民女士(独立董事)和陈四新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张真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丁新民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於恒强先生(独立董事)和陈四新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丁新民女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甘国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印大维先生、王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俊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俊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用王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丁士启先生
丁士启,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2月至2012年8月任合肥铜冠国轩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任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合肥铜冠国轩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副总工程师、专家委成员,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专家委成员,安徽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专家委成员,安徽铜箔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铜冠矿建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2年8月任铜陵有色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铜陵有色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士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陈四新先生
陈四新,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2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铜陵有色国际贸易分公司期货风控部经理;2012年6月至2016年6月,任铜陵有色商务部副部长;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任铜陵有色商务部(上海投贸公司)副部长(副经理)(主持工作);2018年4月至2022年1月,任铜陵有色商务部(上海投贸)部长(经理); 2022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铜陵有色商务部(上海投贸)党支部书记、商务部副部长;2022年11月至今,任任铜陵有色商务部(上海投贸)党支部书记、上海投贸公司董事长、商务部副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四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谢晓昕女士
谢晓昕,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大学。2013年至2016年,就职于联合国及下设机构。2016年至2019年,任全球绿色发展署中国项目部主任。2019年至今,任北京昕昕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於恒强先生
於恒强,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毕业。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学副教授,合肥、黄山、淮北和淮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获2004年度“中国优秀仲裁员”称号。先后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多篇,参编过《律师学》、《实用司法精神病学》和《中国人身权法律保护判例研究》等著作。曾担任安徽省重点社科项目《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和《现代调解制度构建基础理论研究》的研究任务。多年来,先后担任过安徽省军区,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物资储备局、安徽省文化厅、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3、40研究所、皖新传媒、安徽大学等多家事业单位和中外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於恒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五、丁新民女士
丁新民,女,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铜陵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并于2001年1月评聘为副教授,2020年1月退休。2012年6月参与了“风险视角下安徽省小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研究”、“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研究”两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项目课题申报并获成功;2013年10月参与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中级财务会计》的申报并立项;2017年在《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上发表了“基于职业胜任能力的财务会计课程与教学改革”、在《中国商论》上发表了“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规范”和“营改增对租赁业的影响”的论文;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新民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六、张真先生
张真,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年至2011年在中南大学取得材料科学博士学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澳洲迪肯大学联合培养)。2012年9月-2013年10月法国格勒诺布尔综合理工学院任材料科学博士后。2013年12月回国参加工作,2013年12月-2021年1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副研究员,副高级职称。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教授,正高级职称。以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发表30余篇SCI论文,授权发明专利6项,主持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七、甘国庆先生
甘国庆,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03年7月至2012年8月,历任铜陵有色经营贸易分公司(商务部)高级职员、副经理(副部长),铜陵有色上海投资贸易公司副经理;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历任铜冠有限副经理(2014年6月起主持工作)、合肥铜冠经理,2017年2月起任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董事、经理,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经理,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执行董事,铜陵铜冠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董事长,铜陵铜冠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国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八、印大维先生
印大维,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3月至2004年6月,历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团委副书记(副科长)、线材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正科);2004年6月至2009年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铜线杆项目及铜箔项目负责人;2009年1月至2016年2月,历任合肥铜冠商务部销售科长、铜冠有限商务部部长;2016年2月至2023年2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委员、副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印大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九、王同先生
王同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气高级工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8年1月至2006年12月,历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材厂技术员、设备管理员;2007年1月至2010年10月,历任合肥铜冠1万吨铜箔项目电气工程师、合肥铜冠动力车间主任;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历任铜冠有限1万吨铜箔项目电气工程师、铜冠有限工场场长;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任铜冠有限制造部部长、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有限副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十、王俊林先生
王俊林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2008年5月至2013年5月,任芜湖铜冠电工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任铜冠有限计财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铜冠铜箔计财部部长;2020年7月至2023年2月,任铜冠铜箔副总会计师兼计财部部长,2023年2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财务负责人;2023年4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十一、王宁先生
王宁先生,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22年1月,历任铜冠铜箔计财部会计、计财部主管、证券部主管、证券部副部长。2022年2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王宁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宁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9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7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同意选举姚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30日
一、姚兵先生的简历
姚兵,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历任有色控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历任铜陵有色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部部长;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任铜陵有色铜冠冶化分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2013年5月至今,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铜陵有色总会计师。2023年3月起任铜陵有色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财务部部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3年4月起任铜陵有色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至今,任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5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丁士启先生
2、非独立董事:丁士启先生、甘国庆先生、陆冰沪先生、陈四新先生、谢晓昕女士
3、独立董事:於恒强先生、丁新民女士、张真先生
4、职工代表董事:郑小伟先生
5、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丁士启先生、於恒强先生(独立董事)、谢晓昕女士,其中丁士启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於恒强先生(独立董事)、张真先生(独立董事)、陈四新先生,其中,於恒强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真先生(独立董事)、丁新民女士(独立董事)、陈四新先生,其中张真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丁新民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於恒强先生(独立董事)、陈四新先生,其中丁新民女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独立董事丁新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於恒强先生、丁新民女士和张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姚兵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田军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赵金敏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甘国庆先生
副总经理:印大维先生、王同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俊林先生
财务负责人:王俊林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宁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王俊林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俊林、王宁
电话:0566-3206810
传真:0566-3206810
邮箱:ahtgcf@126.com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
邮政编码:247100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