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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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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9日以直接送达、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茂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截至2023年6月21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2,1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使用资金总额99,996,379.28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2,182,00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3年7月1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希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7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截至2023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2,1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使用资金总额99,996,379.28元。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2,182,00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19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9日

至2023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12: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编: 311215

电话:0571-22897199

传真:0571-22897100

联系人:王莎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健盛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