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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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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23-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将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15至2023年7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联系人: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或“弃权”。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7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

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图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孙旱雨先生、金彭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各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旱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财政管理专员。

截至公告日,孙旱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旱雨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金彭年先生:1963年6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启新特聘教授。2001 年 12 月至 2004 年 4 月,担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津系责任教授。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5 月,担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与传媒分院副院长。2014 年 4 月,担任法律系学术委员会主任。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与政治学院院长。2020 年 5 月起,担任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启新特聘教授。2021 年 4 月 23 日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金彭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金彭年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海标先生、杨智刚先生、张晨旺先生、毛纪刚先生、徐建国先生、汪文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炳生先生、徐群女士、钱荣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炳生先生、徐群女士、钱荣麓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海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余姚市水利局,现任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沈海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海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杨智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杨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晨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1990年12月至1994年12月在空军八六九九一部队服役,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6年6月至1997年6月任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办公室职员,1997年河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修一年,1997年6月至1999年6月任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施工员,1999年6月至2006年7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市场经理,2006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宁波甬商发展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浙江围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张晨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02,4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9%),间接持有公司1.61%的股权,张晨旺先生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张晨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毛纪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三七市镇中心小学任教、三七市镇政府任财政所副所长、余姚市审计局任科长、余姚市交通运输局任科长、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毛纪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毛纪刚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徐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4月出生,学士学位。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经理。

截至公告日,徐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汪文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21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负责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温州大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公告日,汪文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3.27%的股权,汪文强先生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汪文强先生于2022年11月25日受到深交所的通报批评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炳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博士生导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市人民监督员。现任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炳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张炳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徐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11 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专学历。历任余姚市农机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科长,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余姚中禾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余姚分所所长,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所所长;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所长。2020年7月至今任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3日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徐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钱荣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后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现任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2022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钱荣麓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钱荣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金彭年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监事会提名孙旱雨先生、金彭年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各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孙旱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选举金彭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海标先生、杨智刚先生、张晨旺先生、毛纪刚先生、徐建国先生、汪文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沈海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选举杨智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选举张晨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选举毛纪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选举徐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选举汪文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实,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炳生先生、徐群女士、钱荣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张炳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徐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选举钱荣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当选的独立董事将与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