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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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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04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7月2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4日

(五)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14:30开始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

(八)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7月14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7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7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 2517 传真:0731---8882 0602

联系人:师茜、谭波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1,投票简称:步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须加盖公司公章。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4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朝先生已辞职,现公司董事会需增补1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湘潭产投产兴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提名刘巨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巨钦先生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之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刘巨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1年。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拟为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股东步步高集团为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步步高集团承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下列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1、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向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含其辖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期限等以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

2、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湖南海龙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主体授信1亿元,其中敞口6,000万元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主体授信5,000万元,其中敞口2,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抵押合同的议案》。

1、公司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整,同意以权属于柳州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2号(万豪国际城)1幢1001号,产权号为:桂(2021)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4500号的不动产为该笔信贷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期限3年。

2、同意子公司广西兴南城物流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那历路22号南城百货仓储加工中心厂房(面积:4,417.59㎡)、员工宿舍(面积:2,396.35㎡)、物流仓库(面积:20,848.59㎡),子公司广西思蜜缇食品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15号广西思蜜缇休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项目1号厂房2号厂房(面积:46,953.63㎡)、3号厂房(面积:20,040.31㎡)、4号厂房(面积:16,240.23㎡)为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为子公司湖南海龙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和为子公司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顺位抵押担保。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7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刘巨钦先生简历:

刘巨钦 先生 独立董事,汉族,1964年出生,工学(机械)学士,企业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教授。在湘潭大学从事企业管理教育工作34年。曾任湘潭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湘潭大学兴湘学院院长。现任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康星百货连锁有限公司管理顾问,湘潭大学商学院教授。刘巨钦先生没有持有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股份,刘巨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刘巨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作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股东湘潭产投产兴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巨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董事会选举的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刘巨钦先生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刘巨钦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本次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红、刘朝、谭燕芝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05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巨钦,作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刘巨钦

2023年6月30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051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湘潭产投产兴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就提名刘巨钦先生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湘潭产投产兴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6月30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05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下列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1、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城百货”)向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含其辖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期限等以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

2、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湖南海龙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供应链”)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主体授信1亿元,其中敞口6,000万元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物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主体授信5,000万元,其中敞口2,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2,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韦荣强

住所:南宁市友爱南路22号南棉商业街21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影放映;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用菌菌种经营;药品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箱包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住房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车场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进出口;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鲜肉零售;鲜肉批发;包装服务;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00%,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如一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南城百货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前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状况见下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查询,南城百货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湖南海龙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刚平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泓泰市场肆层1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货物进出口;服装服饰批发;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00%,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如一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海龙供应链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前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状况见下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查询,海龙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震宇

住所: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团山铺1号附1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且不含危险货物);仓储保管;商品配送;货运代理;搬运装卸;包装服务;仓储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仓储管理服务;城市配送;自有厂房租赁;物流信息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综合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机械设备经营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物业管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00%

云通物流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前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状况见下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查询,云通物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下列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1、同意为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向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含其辖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期限等以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

2、同意为子公司湖南海龙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主体授信1亿元,其中敞口6,000万元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3、同意为子公司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主体授信5,000万元,其中敞口2,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南城百货、海龙供应链、云通物流资产质量良好,偿债能力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4亿元(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1.5亿元、6,000万元和2,0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2.53%。2023年实际对外担保发生额为7.665亿元(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为3.165亿元、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为4亿元、子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5.90%。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3.4944亿元(全部为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为6.9444亿元、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为16.05亿元、子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为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8.7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