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58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福斯特:关于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因工作人员计算失误,该公告披露的已转股金额存在错误,现将相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更正情况
更正前: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5,800元“福22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239股,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9%。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3,029,94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1%。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3年5月29日(转股起始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共有5,800元“福22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239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9%。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5月29日至2028年11月21日。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5,800元“福22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239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9%。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3,029,94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1%。”
更正后: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58,000元“福22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239股,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9%。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3,029,94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1%。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3年5月29日(转股起始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共有58,000元“福22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239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9%。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5月29日至2028年11月21日。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58,000元“福22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239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9%。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3,029,94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1%。”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