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津东富芯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富芯能”)持有公司股份216,3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东富芯能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东富芯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东富芯能于2023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3,6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本次减持后,东富芯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20,000,000股下降至216,322,400股,持股比例由5.09%下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变动情况
1、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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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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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2022年12月8日总股本计算;
由于公司可转债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变化,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富芯能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减持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