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7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林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其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重庆满江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选举林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林川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临2023-028号)。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拟任监事1人,出席1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项瑾、张书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6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7月1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林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换届完成时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6日
③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