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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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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3-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苏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苏宇”、“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超过1%,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苏宇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2048%降低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苏宇发来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苏宇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5日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3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49%,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为440,299,03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完成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伍技术

股票代码:603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苏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路东侧苏州天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五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本报告书的内容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和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运营及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苏宇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苏州苏宇与一致行动人苏州赛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赛盈”) 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7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1%。其中:苏州苏宇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4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4%;苏州赛盈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305,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2,014,6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会遵守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股份。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按照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计划。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319,622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440,299,036股的6.2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披露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暨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苏州苏宇与一致行动人苏州赛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赛盈”) 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7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1%。其中:苏州苏宇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4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4%;苏州赛盈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305,000股,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苏宇持股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者设定信托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赛伍技术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苏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平平

签署日期:2023年07月0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苏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平平

签署日期:2023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