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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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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可转债获得义乌市国资办批复的公告

2023-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3-03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可转债获得义乌市国资办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收到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有关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0.0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3-03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第三方支付牌照获得续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快捷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支付业务许可证》(Z2024733000013)的续展,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快捷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Z2024733000013

许可证名称:《支付业务许可证》

许可内容:互联网支付

业务范围:全国

有效期:2023年7月6日至2028年7月5日

许可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方支付牌照获得续展,是对公司支付业务规范水平的肯定,有利于公司支付业务的持续发展,对公司整体发展亦有积极促进作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3-03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赵文阁先生、董事李承群先生、张浪先生、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许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北杨、毛圣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